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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并轨 化肥气价改分步实施
发布时间:2015-03-03 09:53:12 浏览次数:7540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同时,今年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
  该负责人还表示,先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门站价格,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主要有四点考虑:一是天然气可替代性很强,其他能源产品均可与之形成竞争;二是近年来海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液化天然气产能逐步增加,上游气源已形成竞争格局;三是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相对宽松;四是直供用户用气量较大,具备较强的价格谈判能力。
  通知明确,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此次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时提高化肥生产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
  长期以来,国家对化肥用气实行优惠价格。近两年调整天然气价格时,考虑到化肥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继续给予了优惠。2013年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只调整了0.25元,比其他非居民用气少调了0.15元,2014年应调0.4元也未作调整。对化肥用气实行较低的价格,有利于缓解化肥企业成本上升的压力,但客观上不利于促进化肥企业转型升级,化解化肥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
  该负责人表示,从改革方向看,化肥用气价格最终也要放开由市场形成,但考虑当前化肥企业实际困难,决定分步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这次暂不随其它直供用户价格一并放开,再留给化肥企业一定过渡期。今年先将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时要求供气企业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并根据化肥企业承担的调峰责任,推行可中断气价,给予一定优惠,努力减轻化肥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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