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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主体 强市场 控规模 促融合——培育家庭农场应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发布时间:2020-03-23 10:52:03 浏览次数:8201

 

稳主体 强市场 控规模 促融合

——培育家庭农场应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是家庭农场自2013年以来连续第八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与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一种生产关系,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和发展方向。

  

 

  以农户为主体 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农户经营是发达国家土地经营的主要范式,英、法、美、德、日等国家农户经营的比例都在80%以上。农户经营之所以能成为最普遍的农业经营形式,因为其符合农业的产业特征、具有显著的经营经济性并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以农户为主体推进家庭经营,既可以发挥家庭经营的优势,又可以避免农村土地大量集中可能导致的社会结构剧烈变动。

  以农户为主体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要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基础。经营家庭农场需要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当前多数农民并不具备这种素质。培育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可以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人才支撑。新型职业农民既可以从务农农户中遴选,也可以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高起点从事现代农业。

  要以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为保障。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体系还不成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创办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应继续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长期、稳定地流向那些有长期务农意愿的农户手中,稳定家庭农场发展预期。

  要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纽带,是小农户得以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支撑。应当大力扶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它们拓展服务种类、延伸服务链条。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发挥生产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主体的多元性。

  

 

  放宽经营自主权 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市场化是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四十余年最重要的经验之一,对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升农业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阶段发展家庭农场,市场化仍然具有很大的改革空间,将为提升家庭农场竞争力提供巨大动力。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家庭农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对政府的直接依赖程度越低,越能够在全球农业竞争中保持优势。

  以市场导向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就是要真正让农户做“主角”,让市场“说了算”,要相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创造出最佳效益、最佳质量和最具竞争力的家庭农场竞争格局。

  一方面,要赋予家庭农场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是家庭农场生存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他们能够贴近和了解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做出调整。另一方面,政府也要“不缺位”,要为家庭农场发展保驾护航,做好服务和支持。当前应当重点在建设土地流转公共市场、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创新、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有所作为。

  

 

  依据自身特点 实现最佳规模效益

 

  家庭农场要实现规模效益,必须达到一定规模,但绝不是越大越好。从经济学角度看,经营规模过大会影响土地产出率,不利于实现最佳规模效益。理论研究表明,在一定限度内,扩大土地规模的确可以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但是超出一定限度后,继续扩大土地规模,尽管劳动生产率会进一步提高,但土地生产率将会下降。因此,发展家庭农场要兼顾劳动生产率与土地生产率,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从我国国情、农情出发,当前不具备普遍发展大规模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家庭农场规模的变化,既是技术演进的过程,也是社会变迁的过程,不能只看效率这一个指标,还要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情况、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农业人口的转移程度,以及农业分配对社会公平的影响。我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在全球范围内几乎是最小的。同时,由于“半城镇化”现象的存在,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具有一定的反复性和曲折性,依靠城镇化减少农民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家庭农场特别要把握好规模的“适度”。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不能以规模论英雄,应从规模导向转向效益导向。只要农户实现了最佳效益,规模可以大一点、也可以小一点。那么从自身效益最大化出发,农户究竟需要多大的土地规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经营规模与家庭劳动能力相匹配,保证既能够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潜力,又避免因大量雇工而推高生产成本、降低产品竞争力。二是要与能取得相对体面的劳动收入相匹配,即家庭农场人均收入水平应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居民。

  

 

  立足发展特点 积极思考稳步前行

 

  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球农业竞争看,随着农业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中国农业越来越深入地融入了全球农业竞争体系中,小规模农业缺乏竞争力的问题日益彰显。这就倒逼我们要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上有所作为。从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副业化现象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探索发展更加高效的农业组织形式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要尊重家庭农场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不可强制推进。家庭农场的大范围发展要以大量农村劳动力的稳定转移为前提,脱离劳动力转移片面强调发展速度,会使相当多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而陷入困境。目前,我国还有约1.6亿户农民家庭在经营耕地,户均耕地规模不足10亩,如果要达到户均百亩左右的耕地规模,需要转移出近90%的农户,这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实现的。这意味着普通农户和家庭农场在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长期共存,我们对于发展家庭农场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

  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必须立足当地实际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必须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使家庭农场发展速度与当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程度相适应。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科学发展研究院 李波 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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