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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政府频频发文点名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0-03-26 18:56:43 浏览次数:8217

 

近两个月以来,中央及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作出部署。很多文件都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任务,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了明确支持。

 

舆情监测显示,2月1日至3月25日,全网关于中央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部署中涉及供销合作社的信息共计2532条,地方党政部门在部署工作中涉及供销合作社的相关信息共计7099条。近万条的信息通过新闻客户端、微信、网站、微博等多个渠道进行了广泛传播,充分体现了供销合作社在抗击疫情、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肯定

 

中央有关部门文件



 

国家发改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通知强调,针对农资流通环节备肥日益减少、农民随用随买的现状,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有关部门要指导本地农资流通骨干企业、大型农资电商平台加大购肥备肥力度,完善线下农资配送网络,建立乡村农资应急配送机制,保障农资即时配送。

 

农业农村部印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

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服务主体,重点面向从事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小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托管服务,促进服务主体服务能力和条件提升。

 

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等方面的工作。要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完善供应渠道,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实施“邮政在乡”、升级“快递下乡”。


国家发改委印发

《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

联合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27个部门和单位开展30项具体行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行动方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共同负责大力实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工作。《行动方案》明确,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等,在贫困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降低农产品损耗和流通成本。


地方文件



 

山西省 

  •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克服疫情影响确保贫困群众产业就业增收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提出对贫困县供销合作社电商企业给予“五免一扶持”的资金优惠政策。供销系统扶贫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帮扶、就业帮扶等带动贫困户增收,在农产品、中药材收购上给予价格优惠,在商户入驻上提供减免优惠。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政府印发

《加强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难解困若干措施》

提出支持银行机构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提高支持春耕生产的服务效率,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支持省供销合作社等农业物资储备企业以及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生产企业,充分满足全省春耕生产资金需求。

 

 安徽省 

  •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

提出由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共同负责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等重点工作。《意见》指出,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对规模较大的涉农企业产加销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点对点”运销,推广供销合作社系统果蔬进社区直供销售模式。

 

 福建省 

  •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要求各级供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增设服务网点,延伸乡村服务,延长销售时间。支持开展线上销售、送货上门、指导到户,市县两级财政对农资网购配送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江西省 

  • 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宜春市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共同负责积极开展扶贫产品“五进”活动、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体系等方面的工作。《通知》明确提出,鼓励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增强仓储、分拣、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放贫困地区网络资源,与供销合作社等共建县、乡、村流通服务网络。

 

 山东省 

  • 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指出要切实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开展农资春季打假行动,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种苗、地膜等农资调运储备,鼓励农资经营主体开门营业,发挥好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

 

  • 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

指出市供销合作社等单位要积极搭建线上销售平台,开展网络下单配送服务,网上选菜、免费宅配,通过大型超市向农村社区超市门店配送蔬菜;要全面落实春耕备播各项工作,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障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物资供应,确保不误农时。

 

 河南省 

  • 河南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联合印发

《河南省消费扶贫2020年工作要点》

提出由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负责实施抓好产销对接、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的工作。工作要点明确,鼓励供销、邮政等在贫困村加快布局,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打造贫困地区农产品走进市场的“绿色通道”。

 

 湖北省 

  • 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

《关于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

提出全力强化生活物资保障,村组、社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由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利用供销合作社、商超、电商、团购等多种渠道,推广“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模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湖南省 

  •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省发改委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全省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要求供销合作社系统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抓紧对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生产企业货源,利用农资销售网络点多、面广的优势,尽快将货物运送到基层零售网点,满足春耕期间农民就近购买需要;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疫情期间从外省调运化肥增加的成本予以适当补贴。

 

 海南省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印发

《关于印发<全面支持抗击疫情工作十项税收措施>的通知》

指出支持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

《海南省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十五条措施》

提出由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牵头大力开展消费扶贫,积极推动产销对接。省、市、县供销部门要协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对接各销售终端,让贫困群众农产品进社区供应点等销售。同时,各市县及省供销合作社等要及时启动农产品收储和加工。

 

 甘肃省 

  • 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

《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出要抢抓农业春耕生产时机,强化农业春耕生产资料供给保障,在突出供销合作保障农资供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采购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保障供应中的重要作用。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下发通知

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农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和供销部门统筹做好农资调运储备工作;县域供应出现缺口的,逐级报上级供销部门统筹协调采购调运;供销部门要指导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主体的对接,开展一对一直供配送服务。

 

  •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赋予嘉峪关市供销合作社及有关部门抓好春耕生产等工作任务。

 

  • 甘肃省陇南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赋予陇南市供销合作社及有关部门强化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保障供应,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做好农产品收储销售等工作任务。

 

 西藏自治区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印发

《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要求全面落实好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农牧民合作社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保障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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