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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农资经营服务创新暨农资供应商评价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11:21:38 浏览次数:7606

 各会员单位,各地供销合作社、农资公司,各农资生产企业:

为促进工商诚信合作,提高农资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在农资产品采购、供应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优化供应链上下游的链接,密切农资生产企业与经销企业的业务合作,更好的服务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联合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将于2015715-17日在山东烟台举办“2015农资经营服务创新暨农资供应商评价准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评价准则》(GH/T1101-2015)的出台,填补了农资行业发展的空白,是农资流通企业执行供应商管理与控制的关键节点性标准。该标准对农资企业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价、甄别与管理,强化供应链规划与管控,提高农资产品采购与供应水平、确保商品质量、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运用本标准可以规范农资流通企业对供应商的管理流程,是做好供应链标准化管理、科学规范运行供应链合作关系的有效途径。

2、本标准培训可以为农资供应商评价和选择提供指导思想和科学方法,广泛提高农资行业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和有效评价的意识,促进农资供应商加强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和自律,推动其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能力。

3、本标准培训可以从采购环节严格控制进入流通领域的农资商品质量,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农业生产提供放心、安全的农资商品。

二、培训对象

各地供销合作社分管领导、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农资生产、流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农资销售、采购业务人员,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地方农资协会的负责人,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及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的会员单位等。

三、培训内容

1、《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评价准则》(GH/T1101-2015)解读。

2、专家讲授供应商评价的理论与实践。

3、标准起草单位介绍农资供应商评价准则的实际运用情况。

4、农资供应商评价准则在农资电商中的应用。

5、实地考察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经营服务创新工作。

四、师资配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负责人、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负责人,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供应商研究领域专家,龙头企业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管人员等。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5715日至17日(15日报到)。

烟台东山宾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207号)。

七、培训费用

培训及资料费、考察费1500/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可统一开具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发票。

八、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请参训人员携带两张2寸免冠照片。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77日前统一把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处,并将培训费用提前汇至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账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联系人处)。

收到回执后我们将发出正式的确认函,告知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地点。

联系人:王    010-5933791118610613782

张志恒  010-5933790518611899993

传 真:010-59337907

  箱:nongzixh@sina.com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C15

  编:1000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户: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号:0200 29981910 0015 685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   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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