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 国内信息
这些新规定影响农资人!
发布时间:2018-12-06 15:55:25 浏览次数:8044

     新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施行

12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将实施。规则从危险货物的一般要求、运输豁免、多式联运、人员培训,到危险货物分类、包装、标签、托运程序,再到运输作业要求、装卸操作要求,包括散装、罐式运输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则》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条件豁免、国际多式联运相关要求,完善了人员培训要求,细化了各参与方的职责和义务。

《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评价技术规范》实施

121日起,《有机植物生产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评价技术规范》将实施。即将实施的新规规定了有机植物生产中土壤培肥与土壤改良剂评价的原则、内容、要求和方法。新规把环境影响被放到了突出的位置,所有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应该最终完全地被分解为二氧化碳、水或其他矿物形态,投入品及其代谢物均不应在水、土壤、空气或食物链中蓄积。此外,土壤培肥和土壤改良剂的原材料采集,不得影响自然环境的稳定性,也不得影响采集区内任何物种的生存。

土地确权登记及三块地改革试点12月完成

包括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即将收官,近期还将重点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计划,土地确权登记及三块地改革试点均要在12月底前完成。接下来将进入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总结评估期,在此基础上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

宁夏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12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高排放行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煤矿及矿石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鲁苏省份之间所有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1396号),12月正式取消山东、江苏作为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试点省份,明确要求在今年底前取消鲁苏省份之间所有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发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389项国家标准、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和54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的公告》,涉及到6项肥料类国家标准。其中,《氯化铵》《农业用硝酸钾》《含有机质叶面肥料》《硫酸钾镁肥》等新修订产品标准,《硅钙钾镁肥》和《肥料中赤霉酸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法》为首次制定,自121日起实施。

《氯化铵》(GB/T 2946-2018)实施

121日起,《氯化铵》(GB/T 2946-2018)将实施,自200981日实施的《氯化铵》(GB/T 2946-2008)将废止。据介绍,如果氯化铵质量不能进行严格控制,质量低劣,杂质含量高的氯化铵可使土壤酸化板结,造成环境污染;大量的氯离子也容易烧伤多种忌氯作物, 造成农作物的减产甚至绝产,氯化铵中含有钠盐、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若不能严格控制限量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氯化铵含有高达25%左右的氮元素,如果可以严格控制有害物质限量,不仅减少了大量能源的浪费还消除了氯化铵产品对环境以及作物的不良影响,完全可以做到变废为宝。

《农业用硝酸钾》(GB/T 20784-2018)实施

121日起,《农业用硝酸钾》(GB/T 20784-2018)将实施,自2014411日实施的《农业用硝酸钾》(GB/T 20784-2013)将废止。据《农业用硝酸钾》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与GB/T 20784-2013相比,新修订的主要技术差异为按照农业需求和国内实物质量水平,调整产品技术指标;增加大颗粒农业用硝酸钾产品规格和指标;增加水不溶物指标;增加养分的仪器分析方法;增加质量安全要求符合GB XXXXX《肥料分级及要求》;增加氧化钾含量的测定温度滴定法的资料性附录。

《含有机质叶面肥料》(GB/T 17419-2018)实施

121日起,《含有机质叶面肥料》(GB/T 17419-2018)将实施,自199911日实施的《含氨基酸叶面肥料》(GB/T 17419-1998)将废止。据此前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含有机质叶面肥料》(GB/T 17419-2018)规定了含有机质叶面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有机物为主体的,按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适量氮、磷、钾大量元素及微量元素而制成的液体或固体含有机质叶面肥料。

《硫酸钾镁肥》(GB/T 20937-2018)实施

121日起,《硫酸钾镁肥》(GB/T 20937-2018)将实施,自200791日实施的《硫酸钾镁肥》(GB/T 20937-2007)将废止。本标准修改了游离水、氯离子、粒度、水不溶物指标。氯离子质量分数指标上,一等品由不高于3.0%调整为不高于2.5%。粒度(1.00mm-4.75mm)指标上,一等品和合格品均由不低于80%调整为不低于90%

《硅钙钾镁肥》(GB/T 36207-2018)实施

121日起,首次制定的《硅钙钾镁肥》(GB/T 36207-2018)将实施。据此前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硅钙钾镁肥》规定了硅钙钾镁肥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由不溶性钾矿石与含钙、镁的原料经高温转化制得的含有水溶性或枸溶性硅、钙、钾、镁的硅钙钾镁肥。农业上作为肥料和酸性土壤改良剂。

《肥料中赤霉酸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法》(GB/T 36204-2018)实施

121日起,首次制定的《肥料中赤霉酸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法》(GB/T 36204-2018)实施。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标准规定了用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法检测肥料中赤霉酸的含量;适用于肥料中赤霉酸含量的测定;方法中赤霉酸的检出限为0.3 mg/kg,定量限为1.0 mg/kg

 

版权所有 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 鄂ICP备14002251号-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5号泛悦南国中心二期T2栋 电话:027-85796306 QQ:2787343683 传真:027-85796306 技术支持:捷讯技术

流量统计: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