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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微生物肥料记“四不”
发布时间:2014-09-22 11:03:27 浏览次数:7439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获得国家批准登记的微生物肥料只有400多种,实际上生产的厂家已超过2000多家,市场上销售的微生物肥料良莠不齐,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在选购、应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没有获得农业部登记证的产品不购买 规定微生物肥料必须经农业部指定单位检验和正规田间试验,充分证明其效益、无毒、无害后由农业部批准登记,而且先发给临时登记证,经3年实际应用检验可靠后再发给正式登记证,正式登记证有效期5年。没有获得农业部登记证的微生物肥料,质量有可能有问题,不要购买和使用。

有效活菌数达不到标准的不购买 规定微生物菌剂有效活菌数2亿/克(颗粒1亿/克),复合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有效活菌数2000万/克。如果达不到这一标准,说明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

存放时间超过有效期的不使用 我国微生物肥料有效菌存活时间超过1年的不多,所以选购的微生物肥料要尽快使用,过期的微生物肥料效果肯定不好。

不乱存放,乱使用 要按照存放条件和使用方法的规定保存和使用,微生物肥料中很多有效活菌不耐高低温和强光照射,不耐强酸碱,不能与某些
化肥和杀菌剂混合,在使用微生物肥料时必须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科学保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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